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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南阳警方公布一批网络谣言典型案例(二)

发布时间:2024-11-15 15:23 来源:南阳市委网信办

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

一些人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牟取非法利益

不惜通过自媒体、短视频

等渠道蓄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

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

也触犯了法律红线


南阳警方又整理出一批

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小伙伴们

通过这些真实的案例

要学会鉴别和抵制

形形色色的网络谣言哦

不要被它们所蒙蔽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一

        9月3日,内乡县一网民师某某为蹭流量、博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编造并发布了一条“内乡县师岗镇有云南车偷小孩”的虚假评论。该虚假信息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发了公众的不安和误解,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许多网友在看到这条信息后,纷纷表示担忧和愤慨,并呼吁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经公安机关核实,该信息纯属虚构,并无任何事实依据。9月4日,针对师某某的这一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8月21日,邓州市一网民刘某某为吸引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哈里斯说中国医院最赚钱、拜登退休了到中国开医院”等调侃中国医疗系统的谣言信息。该信息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确认相关字幕实际为自媒体人员恶意编造配制的,并非真实言论。刘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擅自发布这些不实信息,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9月5日,针对刘某某的这一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9月7日,方城县一网民杨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并配上了极具误导性的文字描述,内容包含“手起刀落,左心右肺”等暴力伤害的描述,营造出一种危险和紧张的氛围。该信息一经发布,便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引发了网友们的恐慌和不安。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确认该信息为虚假内容,系杨某某为博取眼球而恶意编造配制的。杨某某的这一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还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9月9日,针对杨某某的这一行为,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9月30日,南召县一网民赵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段经过虚假拼接的视频,并配以误导性的文字描述,称南召县在当日早上十点迎来了初雪。该视频一经发布,便迅速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许多网民对南召县突然降雪表示惊讶和好奇,网民的大量转发和评论,进一步扩大了虚假信息的传播范围。

        经与相关部门核实,该时间段内南召县并未出现降雪情况,赵某所发布的视频属于虚假信息。这一行为不仅误导了公众,还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10月5日,针对赵某的这一行为,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赵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9月25日,邓州市一网民姚某某在微信平台上发布了一条消息,称在官庄小学发生了一起5岁孩子被拐的案件。这一消息迅速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和转发,许多人对孩子的安危表示担忧,同时一些网友表示非常不安。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该消息系姚某某为博取眼球故意编造并发布的虚假信息,姚某某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9月27日,针对姚某某的这一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图一时痛快编造虚假信息

在网络上传播可不是件小事

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

博取流量故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

轻则承担侵权责任

重则罚款拘留

甚至涉嫌犯罪!

个人需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

同时也要履行好维护网络安全的义务

坚持正确的网络安全观

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必将坚决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