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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馅饼”还是“陷阱”?这样的养老公寓住不起!

发布时间:2022-06-24 01:45 来源:法治日报

原标题:“馅饼”是“陷阱”!这样的养老公寓,您可“住”不起

  如未到养老公寓享受居住权利

  合同期满后可全额退回床位预定本金

  每年还可获得对应现金消费补贴

  ⋯⋯

  天上难道真的会掉馅饼?

  6月14日

  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在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上

  发布了这起养老服务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相关犯罪嫌疑人通过上述方式

  非法吸收673名投资人资金5800余万元

  图为涉案养老公寓。

  刘某因多项投资项目亏损,资金无法运转,于2014年下半年开始筹划养老项目。刘某通过法院拍卖程序以1460万元购买了宜昌市西陵区东山村7号英伦皇都1-2层的产权,由其女儿樊某某担任养老公寓负责人。

  考虑到公寓是民办非营利性企业,不能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刘某又成立养老服务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养老公司成立后,黄某某与涂某某等组建的团队到宜昌当地菜市场、广场门口发布宣传单,留存老年人联系方式。

  积累到一定人数后,黄某某、涂某某等电话通知老年人到酒店或者公寓参加活动,向他们推介“爱心卡”“吉祥卡”“铂金卡”“钻石卡”四种服务卡,采取名为收取养老床位预定金、实为返本付息的模式开展销售业务。

  随后,业务员以度假养老公寓养老业务为项目主体与老年人签订养老综合服务合同及服务章程,按照投资金额的不同档次,每年向投资人返利,且承诺期满可退还本金。

  经查,2015年3月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养老公司利用这种营销方式非法吸收673名投资人资金5800余万元,其中黄某某、涂某某等团队提成1181万元。

  2021年8月9日,西陵区公安分局成立工作专班,对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予以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刑事拘留。

  针对案件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资金量大等难点,工作专班提出“力争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损失”的要求。

  办案民警在侦查中多次张贴公告征集相关线索,截至目前共接到673名老人报案,收集各类报案资料2000余份,查询调取银行账户300余个,并聘请第三方司法审计公司对该案开展专项审计,固定刘某团伙犯罪事实。

  办案民警多次赴江西省、四川省、湖北神农架等地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9人,查封、冻结涉案嫌疑人所有相关联的不动产及其名下个人银行账户。

  目前,该案已进入审判程序。(记者 刘志月 见习记者 刘欢 通讯员 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