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连续出现了三则针对个人的造谣事件,给当事人造成巨大困扰,引发公众愤慨。
11月19日,一名叫“飞哥在东莞”的营销账号在网络平台发文称“73岁东莞清溪镇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还配发了“老夫少妻”的照片,引发大量关注。不久,照片中的当事人辟谣,照片来源于她几年前跟外公拍的纪念照。
11月10日,北京一高校大四女生的照片被一个短视频账号移花接木,称她是“海王中的女霸王”,“恋爱一年花费男友20万,并在异地与上百位男生开房”(“海王”是网络用语,指暧昧关系众多者)。
日前,绍兴某女子擅自拍摄路人过马路的画面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还编了一段“异性网友奔现”的文案:“聊了六个月的网友今天终于要见面了……这一刻他一直在找我。”
目前,涉事当事人对造谣者持坚决起诉、绝不和解的态度。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引来一片点赞。
其中,网名为“飞哥在东莞”的造谣者吴某飞已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污称女生为“海王”的账号已道歉并永久关停;擅自拍摄路人编造文案的女子黄某因诽谤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人民日报评论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书中有这样一句名言:“娱乐至死”的可怕之处不在于娱乐本身,而在于人们日渐失去对社会事务进行严肃思考和理智判断的能力,在于被轻佻的文化环境培养成了既无知且无畏的理性文盲而不自知。
上述三则谣言,归根结底是部分自媒体人对所谓无关紧要的事情添油加醋、肆无忌惮地进行内容编造,企图通过“有图有真相”来迎合流行的虚无和荒诞情绪,制造网络笑料,以伤害无辜者为代价,谋取流量带来的利益。
对于被造谣对象来说,真是“人在地上走,‘祸’从天上来”。而之后维权之路漫漫,可谓“造谣张张嘴,辟谣跑断腿”。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从报案到一审宣判已超过了8个月时间,当事人不仅要长期忍受心理煎熬,还要付出巨大的时间成本。
有网友认为,“造谣成本太低,应该狠狠惩罚”。还有的网友建议,“得让造谣者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然如果利益大于成本,他还会继续造谣”。
网络谣言治理需要各方参与。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造谣者的处罚力度,加大网络造谣成本,压缩谣言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公众要从我做起,严格自律,从官方和权威机构获取信息。坚守法律红线及道德底线,提高识谣辨谣能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只有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才能共建共护清朗的网络空间。(董晓 孙茜)